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东湾1号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国管海域,规划装机容量约390万千瓦。场址东北侧边线临近领海外缘线,场址区域东西宽约27.1km,南北长约37.0km,场址面积547.8km2,离岸距离在30~60km之间,水深在10~20m之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辽东湾1号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总承包,中标人须完成包括测风数据服务、海洋水文观测及报告、勘察测量、海洋环境外业调查及报告、场址选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属专题、项目用海相关专题、项目核准相关报告、接入系统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及审查等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风数据服务、海洋水文观测及报告、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集控中心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集控中心地形测量(海上风电场区内1:2000海底地形图、海上风电场区外至外扩2km范围内1:5000海底地形图、海上风电场外扩2~15km范围内1:10000海底地形图、陆域设施区域1:500地形图)、海洋环境外业调查及报告、场址选划基础调查、预选址研究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潮汐潮流专题报告、波浪专题报告、泥沙与海床稳定专题报告、风电机组基础设计专题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报告、海上升压站专题报告、风电机组塔筒选型专题报告(如需)、风资源评估专题报告、台风影响论证专题报告、海冰观测及影响分析专题报告、寒潮影响分析专题报告、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分析专题(通航预选址报告、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项目用地预审专题、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海底电缆穿堤防洪影响评价专题、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专题(海域、陆域)、文物古迹调查及影响评估专题、海洋环境影响数模专题、斑海豹保护区影响专题、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论证专题、海底电缆桌面路由研究专题、海底电缆路由勘察专题、用海专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空间利用论证专题、海域使用论证专题)、创新融合研究专题(如需)、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专题、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海域、陆域)、接入系统(含一次、二次等)报告、电力消纳专题、接入系统无功复核专题(如需)、电能质量专题(如需)、过电压研究专题(如需)、安稳专题(如需)、宽频震荡专题(如需)、土地勘测定界专题(如需)及用地手续办理、陆域设施水土保持专题、地质灾害评估专题、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题、安全预评价专题、陆域设施防洪评价专题、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航空航线影响评估专题、航道影响评价专题、通航安全评估专题、交通流风险、交通流疏导、雷达站及船舶通导、防碰撞及电子围栏专题(如需)、航道穿越论证专题(如需)、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分析专题(路由部分)(如需)等核准及开工前开展的工作,取得用地预审、项目核准、用海申报与审批,提供能通过公司投资决策所需的支持资料。
所有专题需满足国家、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行业、集团、国家电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导则、典设、通知、批复、审查意见要求,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取得审查、批复、备案证明等支撑性文件作为各分项和项下各子项完成的依据,所有专题需满足国家、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行业、集团、国家电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导则、典设、通知、批复、审查意见要求,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提供的“工作量清单”只载明按照国家、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行业、集团、国家电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导则、典设、通知、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项目核准前和开工前已明确需要开展的分项工作(包含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修编等),投标人可以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量清单”基础上,补足项目核准前和开工前需要开展的分项工作,同时对各分项增加子项。
2.3规模:390万千瓦。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的,可适当延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国内单体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前期技术咨询服务业绩(已取得核准文件)和1项国内单体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已完工)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需附业绩证明材料(前期业绩需包含相关核准文件,勘察设计业绩需包含业主方完工和并网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1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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