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大宗化学药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一期工程的1、2号2×630MW机组和3、4号机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
(二)招标范围:2026年大宗化学药品采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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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库存编码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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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675 |
氢氧化钠 |
32% |
吨 |
650 |
槽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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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153 |
次氯酸钠 |
10%、饮用水级别 |
吨 |
800 |
槽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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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153 |
次氯酸钠 |
10%、饮用水级别 |
吨 |
5 |
桶装,25kg/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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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6454 |
聚合氯化铝(液体) |
10%、饮用水级别 |
吨 |
600 |
槽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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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8163 |
氨水 |
25%、分析纯 |
吨 |
250 |
槽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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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2622 |
亚硫酸氢钠 |
工业级,粉末状 |
吨 |
80 |
25k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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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642 |
聚合氯化铝(固体) |
28%、粉末状 |
吨 |
5 |
25kg/袋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服务期要求:分批送货,供方在接到送货通知后2天内送达需方仓库现场。供方供货能力不足的,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经需方书面确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生产或者销售经营所投物品的资格和能力(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氨水、亚硫酸氢钠、聚合氯化铝其中一种产品的供货业绩(单种产品销售量不低于30吨,提供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品种包含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氨水、亚硫酸氢钠。
(5)投标人或合作的货物运输单位应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招标范围的危险化学品。
(6)投标人或合作的次氯酸钠生产厂应取得《涩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时必须提供该批件。
(7)投标人要承诺并保证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所涉及到的商标、技术及方案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全部经济损失及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8日16: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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