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司沧源新能源沧源县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东勐村片区(142.00186MWP)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公司沧源新能源沧源县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东勐村片区(142.00186MWP)EPC总承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沧源县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东勐村)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团结镇、岩帅镇周边,项目距离沧源区直线约32km。项目规划用地约2067.35亩,规划光伏电站额定容量113.92MW(AC),安装容量142.00186MWp(DC)。项目场址范围介于东经 98°52′~99°43′ ,北纬 23°04′~23°40′之间,海拔1700~1900m。拟采用715Wp(含及以上)双面双玻单晶硅N型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198604块。逆变器拟选用300kW(含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拟规划布置38个子方阵,光伏发电场区拟布置38台箱变,以5回35kV地埋+架空混合方式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其中地埋电缆总长约10.75km,架空线路总长约24.1km,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0.2km ,同塔双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9km,其中架空导线拟采用钢芯铝合金绞线,新建线路长度及导线截面按最终以云南电网批复的接入系统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云南公司沧源新能源沧源县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东勐村片区(142.00186MWp)EPC总承包(含35kV集电线路)建设。
本项目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场区、光伏场区进场道路、35kV箱变、35kV集电线路、场区工业摄像监控系统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及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光伏场区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本工程所涉及到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立项、核准等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的设备和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抽检件)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光伏场区(含光伏场区场内道路,且公共道路损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光伏场区进场道路、、35kV箱变、35kV集电线路、场区工业摄像监控系统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含临时工程、环水保工程等)、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升压站控制室本项目光伏发电集中监控建设、场区工业摄像监控系统扩容接入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升压站和场区配套的继电保护、通信、计量等扩容接入贺南茶光互补光伏升压站;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含项目所有标识标牌);本工程所用控制设备、二次设备、通信网安自动化设备、网安设备均必须采用国产化设备(含操作系统和 CPU);本项目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手续办理,全系统调试及试验(含光伏场区并网性能试验)、工程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等工作及并网合规性手续办理、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
2.1.3工期:12个月内完工,计划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11月项目整体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地点: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团结镇、岩帅镇周边。
2.2 其他:中标单位与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25年7月1日以前获取的证照(老证)须满足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及以后获取的证照(新证)须满足承装类三级及以上(不含10千伏以下)、承试类三级及以上(不含10千伏以下)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的光伏场区EPC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联合体投标的,业绩数量认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殊业绩认定》为准。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的光伏场区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方委派)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委派)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安全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委派)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满足对应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一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设计工作,另一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要求的格式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需双方签章并提供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承担设计工作单位和承担施工工作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相关内容,未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协议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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