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茸安115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阿坝茸安115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渡河公司阿坝茸安1150MW光伏项目位于阿坝州阿坝县境内,场址主要涉及茸安乡,场址距马尔康市距离约280km,距阿坝县直线距离约40km。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N32°28"0.88",E101°50"36.83",海拔高程3600m~4300m。场地地势较为开阔,场址为高原山地地貌,四周无遮挡。本项目拟建设总规模交流侧容量为1150MW,直流侧容量约为1357.1458MWp,综合容配比为1.18,新建2座220kV升压站。拟建光伏场址由南向北依次命名为7#地块(交流侧容量约300.3MW)、16#地块(交流侧容量约503.035MW)、 19#地块(交流侧容量约151.14MW),20#地块(交流侧容量约195.525MW),其中7#地块和16#地块分别布置一座220KV升压站。阵列区主要布置在山顶或山坡一带,场址植被为草甸为主,局部区域基岩裸露。
2.1.2招标范围及标包(包)划分
1.招标范围及标包(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大渡河公司阿坝茸安115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交流侧容量约434.61MW。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及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场内道路(不含场内主干道路)及用水、用电、通信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办理等)、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各类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运维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本项目进场道路和场内主干道路另行发包)。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
标包一:20#地块,交流侧容量合计195.525MW(直流侧容量231.17445MWp),光伏组件甲供,本标包不包含升压站。
标包二:16#地块北部,交流侧容量合计约239.085MW(直流侧容量282.35649 MWp),光伏组件甲供,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标包一、标包二红线图及场内主干道路红线图详见挂网附件。
1)光伏场区: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光伏场址阵列区内道路施工、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基础施工、 防洪及截排水系统施工、场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光伏组件已由发包人提供;其他设施、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人提供)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
2)升压站:标包二场区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预制舱、站内设备基础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辅助用房、边坡治理等附属工程施工;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所有设备及材料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升压站初设阶段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出线塔位置坐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3)防洪、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和生态修复施工以及施工期监测。
4)工程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
5)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涉网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工作、质量安全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配合完成电力质量监督站及其委托单位验收的所有工作。
7)完成项目专项验收(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职业健康、项目启动验收等)、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相关工作。
8)牵头单位为标包二投标人,标包一投标人配合完成项目的统调统分、节能排序、调度命名、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涉网性能测试、系统调试试验及所有并网报批手续办理、所有证照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所有检查、验收的报验文件编制、咨询、报审、会议组织及承办工作。
10)负责工程临时设施的租地面积测绘、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手续办理及复垦;负责临时施工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复垦;负责 35kV集电线路塔基的征地、手续办理及补偿工作;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报征手续、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取证工作。
11)标包二投标人负责北区所有主干道路(阵列区内道路除外)的保通、运维和项目投产至项目移交生产验收前的电站安全调度及临时运行工作。
12)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资料收集、整编,并通过档案验收。
13)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14)运维期是并网发电至移交生产验收的时间 。
各标包投标人应对上述各标包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各标包投标人负责。各标包投标人的工作界面详见第五章。
2.特别提醒事项
(1)关于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场内道路(除主干道外)数量及长度变化、建设地块调整、压覆矿安全评估、资源调查及相关专题、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不含接入批复相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本项目以升压站出线构架的第一个绝缘子串为界,构架以内(含构架,升压站套管、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与220kV送出线路之间的引下线)由本项目涉及对应升压站建设的标包二投标人负责。构架以外(不含构架)绝缘子串及挂接、接线(包括电气一次连接和通信连接)为220kV送出工程合同范围,220kV送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将通信线路挂接至升压站门型构架(预留至站内相关设备的线缆长度),通信线路与相关设备接线工作由本项目涉及对应升压站建设的标包二投标人负责。站内的省网及地网光传输设备(含光模块)、配线架的采购及安装,相关的一次试验、二次试验及检测均由本项目涉及对应升压站建设的标包二投标人负责,满足本项目送电所有要求。出线终端光纤熔接盒至升压站通信机房光纤配线架的光纤敷设由本项目涉及对应升压站建设的标包二投标人负责,在送出线路搭接期间须指派专人配合和看守并保证相序正确。
(3)标包二负责本项目北区的技术牵头工作,接受发包人的统筹协调,保证本项目设备和系统的兼容性和一致性;涉及本项目需整体报批的涉网手续或试验、验收、启委会组织协调承办、涉网试验等工作,由标包二投标人牵头负责,标包一投标人负责配合。
2.1.3工期要求:
(1)各标包总工期均为11个月,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各标包光伏设备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各标包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3个月完成安全、职业卫生、水保验收,6个月完成环保、档案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全部涉网试验及转商运行,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达标投产初验,达标投产初验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复验。
2.1.4:
(1)本项目分二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二个标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一个标包中标。
(2)合同生效前,中标人不得进场施工;若项目终止,各投标人因招投标、合同签订等整个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国能大渡河(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未成立,由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待国能大渡河(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后,本合同项下发包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自动转移给国能大渡河(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若国能大渡河(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则由国能大渡河(阿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标包二的投标人还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承试均为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其中标包二须包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内容,标包一须包含光伏场区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产。若标包二投标人分别提供光伏场区EPC合同和升压站EPC合同的,该两份业绩合并一起视为1个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 150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或150MWp及以上光伏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8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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