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 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核岛主蒸汽管道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2 规 模:“华龙一号”三代技术1、2号机组。
2.3 标段划分: 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核岛主蒸汽管道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5 交 货 期:1#机组2028-5-30,2#机组2029-01-30。
2.6 招标范围:如下表(双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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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项编码 |
物项名称 |
公称直径 |
壁厚mm |
RCC-M |
材质 |
标准 |
长度(米) |
重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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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PP00658 |
无缝钢管 |
32" |
34 |
2 |
P280GH |
API 5L |
339.28 |
2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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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PP00438 |
无缝钢管 |
816mm |
39 |
2 |
P280GH |
API 5L |
5.04 |
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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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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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2 |
225.33 |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核电项目均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具体采购物项及数量由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招标清单仅适用于投标人报价,且本次招标未考虑焊接见证件及在役试块,考虑全规格计价。
在技术要求及材质不变的前提下,因管道规格变更引起的单价变化,按照1915G4045《RCC-M2、3级碳钢无缝钢管采购技术规格书》附录清单中基础参数折算:
Mpe=0.0246615(D-t)t
D=依据ASME B36.10转化后的钢管外径,单位为mm;
t=依据ASME B36.10转化后的钢管壁厚,单位为mm;
Mpe=每米管道的重量,单位为Kg。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具备民用核安全资质许可证,设备类别管道,设备品种直管,核安全等级2级,材料类别碳钢,资质范围壁厚覆盖34-39mm,公称直径覆盖812.8mm-816mm。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