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025-2026年度进口电动执行器长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浙江公司宁海电厂闭式水、给水、辅汽、抽汽、轴封和磨煤机冷/热风、脱硫等系统涉及的进口电动执行器进行部分配件的替换和部分执行器的整机升级(一年)所需备件及整机。分多批次按需供货,预计供货数量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具体需求清单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备件及整机框架采购使用全新的备件及整机,调试、验收、试验及性能测试、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期服务等。
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包。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每批次交货时间要求:正常情况下卖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至买方仓库;应急情况下24小时内到货(不限数量、规格)。交货地点: 浙江公司宁海发电有限公司;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动执行机构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