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大柳塔煤矿4#存放场地2019年投用,容量1040万吨,占地面积60.01公顷。部分水保设施经排矸影响和地表塌陷破坏已失去行洪功能,需对照环评、水保批复,逐条落实批复要求,对4#存放场地进行封场治理。
2.1.2招标范围:大柳塔煤矿4#存放场地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绿化部分:种植樟子松约26348株(其中坡面种植约17857株,周边种植约8491株);顶面条播苜蓿约254238㎡(条播苜蓿间距20cm,用量不小于30kg/hm2);坡面、马道撒播草籽92049㎡(播撒量为:30kg/hm2)、打沙柳沙障约129145 m(施工采用1.5m*1.5m,沙柳高50cm,外露15cm,每延米沙柳用量≥3kg)。
2.土建部分:平台覆土,修筑顶面防洪土埂(黄土量约85700 m³);坡面、马道覆土(黄土量约10500m³);修筑排水系统,其中顶面截水沟1100米(M10浆砌毛石排水沟)、进水口消力池10座(120砖砌,10m³)、马道截水沟450米(M10浆砌毛石排水沟)、坡面排水管300米(双壁波纹管)、平台/坡地出水口消力池10座(120砖砌,10m³)、周边排水沟1600米(M10浆砌毛石排水沟);安全围栏修葺约1000m;新增灌溉管网等。
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9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9月30日。
土建工程(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3月31日;
绿化工程(914日历天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抚育新工时间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抚育后期时间2027年5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施工期,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采购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2.1.4质量要求:
(一)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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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成活率 |
生长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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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指标(%) |
成活确认标准 |
年度生长量指标(cm) |
生长确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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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乔木 |
按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攀援植物成活率≥95%。 |
1、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 |
1、截干乔木年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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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灌木 |
1、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 |
1、截干灌木新梢生长量≥50cm; |
1、9月份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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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被 |
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
1、庭院地被≥15cm。 |
地被栽植后2个月至枯草期保持高度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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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建部分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2.1.6建设地点:大柳塔煤矿4#存放场地。
2.1.7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8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共计1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明确的管理单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招标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明确的管理单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用户证明材料还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另须提供与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2日(不含)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同类型标的物是指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8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5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该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①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明确的管理单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②用户证明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若合同中未体现)、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完成情况评价,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1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