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境内,与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四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240km、150km、95km、140km,下水库距离天台县公路里程18km。
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425MW),额定水头724m,初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回浦变,线路直线距离约30km。电站建成后,承担浙江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并兼顾华东电网需求。
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上水库主坝为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2.5m,副坝为防渗墙分区土石坝,最大坝高24.0m,总库容700万m3;下水库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1.0m,总库容1175万m3。
本工程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下水库大坝及泄洪设施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枢纽区边坡属A类,其中,影响1级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边坡为I级边坡,主要为上水库大坝趾板及坝肩边坡、上水库进/出水口边坡、下水库大坝趾板及坝肩边坡、下库进/出水口边坡、地面开关站边坡、溢洪道进/出水口边坡、导流泄放洞进/出口及事故检修闸门井边坡等;水库区边坡属B类,其中,滑坡产生危害性涌浪或滑坡灾害可能危及1级建筑物安全的边坡为I级边坡,主要为上、下水库库内石料场边坡等;可能发生滑坡并危及2级、3级建筑物安全的边坡为II级边坡,主要为公路边坡等。上水库副坝、下水库大坝下游结合开挖弃渣设置压坡体,上水库压坡体填筑量为25万m3,最大堆渣高度约60m,下库压坡体填筑量为220万m3,最大堆渣高度约62m。上、下水库压坡体为为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
上水库位于天台县苍山顶林场,由主坝、副坝和库周山岭围成。库周956.50m高程设置一条宽7m的环库公路。主坝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副坝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分区土石坝,坝顶高程956.5m,主坝最大坝高62.5m(坝轴线处),坝顶长566m;副坝最大坝高24.0m,坝顶长280m,上水库总库容700万m3,有效库容785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953m,死水位918m,水库工作深度35.0m。
下水库位于榧溪上游龙王堂村河段,属峡谷河道型水库,设挡水坝一座,在右岸布置竖井溢洪道、左岸导流泄放洞泄洪。下水库大坝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09.00m,坝顶上游设钢筋混凝土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210.20m,墙高3.7m(坝顶以上1.2m)。大坝最大坝高71.00m(趾板处),坝顶长420.0m。坝顶宽8m,上游防浪墙内侧设电缆沟,下游设种植槽。坝顶路面施工期为R5.0混凝土路面,厚20cm,永久期在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厚10c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04.00m,死水位185.00m,设计洪水位(P=0.5%)206.36m,校核洪水位(P=0.05%)206.91m。总库容1175万m3,正常蓄水位库容1034万m3,调节库容717万m3,死库容317万m3,水损备用库容87万m3。
输水系统位于上、下水库之间的山体内,输水发电系统主要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及事故闸门井、压力管道、引水岔管、引水支管、尾水支管、尾水事故闸门、尾水岔管、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下水库进/出水口及检修闸门井等。上、下库进/出水口之间输水管道总长度为3645.9m(沿1#机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引水系统长1970.9m,尾水系统长1855.0m。发电工况最大水头损失为15.45m,抽水工况最大水头损失为11.36m。
地下厂房位于输水系统的中部,距上/下库进出水口距离分别约为1308m和1790m,轴线方向为N30°E,厂房所处位置山体雄厚,地下厂房上覆岩体厚约620~670m,地下厂房岩体较完整~完整,岩体强度高。围岩类别以Ⅲ类为主,局部断层破碎带为Ⅳ类,厂区地应力中等,地质条件良好,具备修建大跨度地下洞室的地质条件。地下厂房洞室群主要由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三大主洞室及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母线洞、500kV出线洞、排水廊道等辅助洞室组成。地下厂房采用引水支管60°进厂,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三大洞室平行布置的方式。
500kV开关站位于下库大坝上游约1100m处,场地高程为281m,平面尺寸185m×40m(长×宽)。对外交通是通过上下库连接公路进入开关站。场内建筑物有GIS室、继保楼、500kV出线场、柴油发电机房等,从主变洞二层接出的4回500kV高压电缆经出线系统进入开关站GIS室。
进厂交通洞在施工期为厂房开挖的主要施工和运输通道,运行期为主要的交通、通风及安全疏散通道。洞口位于九龙潭沟沟口上游左岸,距离下库大坝约480m,洞口场地高程为214.5m,全长约1937m,平均纵坡6.35%,断面净尺寸7.8×7.8m(宽×高)。
通风兼安全洞是厂房通风及安全疏散通道,同时也是厂房顶拱开挖的施工通道。洞口位于九龙潭沟沟口上游左岸、洞口紧靠进厂交通洞上游布置,距离下库大坝约480m,全长约1554m,平均纵坡5.85%,断面净尺寸8.8×7m(宽×高)。
2.2招标范围
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自动化项目包括内观和外观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内观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范围主要包括上库主坝及副坝、上库库岸边坡、下库大坝、料场边坡、开关站边坡、渣场、堆土料场等部位。外观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范围(主要针对表面变形观测墩,不包括水准测点)主要包括上水库主坝(坝顶及坝后坡)、上水库副 坝(坝顶及坝后压坡体、抗滑桩)、上水库库岸边坡、下水库大坝(坝 顶及坝后坡)、下水库左、右坝肩边坡、开关站边坡、上库1#渣 场、上库2#渣场、下库公路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
项目内容为上述范围的内观和外观安全监测仪器的自动化系统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三峡建工大坝安全分析系统接入、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巡视检查和运行维护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现场情况,提出本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方案,包括系统网络结构、系统软、硬件配置等。
(2)对现场准备接入自动化系统的传感器进行检测,确定其是否能接入系统,并提出可接入系统传感器的具体方案。
(3)根据规程规范、技术条款、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完成本工程内、外观自动化监测设备(包括各种配件)的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检测等工作。
(4)按要求在现场安装自动化数据采集设备,将内、外观永久监测仪器接入安自动化系统,并对设备及软件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过程中的质量负责,保证提供的设备和软件完善、优质,并能安全地投入运行。
(5)按技术条款开展合同期内的系统运行维护(含资料整理分析)工作,直至向发包人移交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为止。对自动化采集系统进行系统管理维护、数据传输、常规数据整理、与人工监测成果对比分析、巡视检查、比测检验等,在现场实施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与人工观测承包人密切配合,对接入自动化系统的监测仪器实现人工测读提供便利条件。需对于外观变形监测自动化子系统采集接入的数据进行整编管理。
(6)提供合同规定的竣工图等图纸文件以及安装、运行操作与维修等要求的技术文件。
(7)对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在执行合同工作中的有关服务,保证本系统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8)完工移交,所有自动化设备硬件、软件和监测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的移交,并为发包人接收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等。
2.3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8个月,计划2026年2月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6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
运行维护期:试运行1年,计划2027年9月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量测甲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外观变形监测自动化建设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量测甲级)。
(2)业绩要求:
① 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装机容量不小于1200MW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② 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装机容量不小于1200MW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若为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各成员合并其业绩以满足上述要求;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项目经理具有担任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信息,若所提供的合同内容中未体现人员任职相关信息,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仅由水电站法人单位及其所属部门,或水电站建设管理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开具方为有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担任过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信息,若所提供的合同内容中未体现人员任职相关信息,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仅由水电站法人单位及其所属部门,或水电站建设管理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开具方为有效);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其他要求:承担本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计、监理及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不得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3日8:30至2025年12月2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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