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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设施、冷却塔工程专项分包标段二: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6-01-04 0
核心提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设施、冷却塔工程专项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此次公告仅对标段二: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工程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设施、冷却塔工程专项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此次公告仅对标段二: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工程进行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设施、冷却塔工程专项分包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团旺镇

建设规模:2×1400MWe 级核电机组的海水取排水设施、冷却塔工程。

2.2  招标范围

海水取排水设施工程(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主要包括海水取水设施(023)、海水排水设施(024)、短明渠(兼盾构始发井)、海生物防治加药系统加药管线、液态流出物湾外排放设施及本标段施工所需的三通一平、临时工程(如盾构始发井等)等子项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工作。海水取水自取水头部至海水取水泵房前池接口处(不含前池)、排水自排水头部至排水混合池接口处(不含排水混合池)。海生物监测及防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拦污网、监测预警设备及监测预警平台等) 的设计和采购不在本标段范围内,建安在本标段范围内。详见第六章。

冷却塔工程:

主要包括 1#2#冷却塔工程(包括每塔环基外 2m 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及配套设施及塔下容积 45000m³的水池,冷却塔实测监测系统、溢流池、冷却塔补水泵房及连接的管道、沟道) 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冷却塔的管道、沟道与其他标段的设计接口分界点为冷却塔环基结构外缘外 2m,冷却塔实测监测室、溢流池、冷却塔补水泵房间的管道、沟道与其他标段的设计接口分界点为室外 1m 。详见第六章。

2.3  计划工期

1#机组 FCD 暂定为 2027 年 6 月 15  日.

海水取排水设施工程计划 FCD-15 开工,FCD+31 具备进水条件,总工期共 46 个月(本次招标不作要求)。

1#冷却塔计划 FCD-11 开工,FCD+33 具备通水条件,2#冷却塔计划 FCD+1开工,FCD+45 具备通水条件,工期均为 44 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详见第六章。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仅针对标段二,对标段一相关内容不作要求。

标段一: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海水取排水设施工程(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二: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冷却塔工程。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6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8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投标人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9  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 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0         资质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以设计为主承担的工程总承包,其工程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等级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分包资质承诺函。

3.1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至少承担 1 个百万千瓦级电力工程的取排水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联合体)(本次招标无此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至少承担 1 座淋水面积大于 12000㎡高位冷却塔总承包业绩(含联合体)。时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3.13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

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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