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244km。
羊曲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一等大(Ⅰ)型,枢纽建筑物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其中混凝土面板坝坝顶高程为2721m,最大坝高150m,坝轴线长度354m,正常蓄水位高程为2710m,水库库容为14.72亿m3;泄洪建筑物布置在左岸,由表孔溢洪道和底孔泄洪洞组成;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右岸,由岸塔式进水口、压力引水隧洞、岸边式地面厂房及尾水渠组成。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3×400MW),年利用小时数为3950h,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7.12亿kW·h。
本项目技术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开关站、乌合托、灯塔变电所、左岸水厂泵房、右岸上坝路等区域,具体以发包人确定用地手续办理范围为准。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羊曲水电站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1)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取得验收报告(其中勘测定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开关站、乌合托、灯塔变电所、左岸水厂泵房、右岸上坝路等区域(具体以发包人指定范围为准)),按发包人要求按区域分别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2)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3)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地灾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查;
(4)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压覆矿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
(5)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包含项目用地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查等);
(6)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及备案;
(7)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审查及备案;
(8)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土地报批;
(9)完成羊曲水电站升鱼机系统完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办理(包含土地评估、不动产测绘及报告编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签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履约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青海省内至少1项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或取得省内国家大型重点(投资100亿以上)基建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工作的已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①合同首页、②服务范围、③签字页、④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3)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