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第一条生产线产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为 44 万吨/年,其中包括热电锅炉炉灰渣约 27 万吨、煤制氢气化装置炉渣、滤饼约 16 万吨,其它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 1万吨。需委托有资质、专业化单位合规合法对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2.1.2 招标范围:
(1)将招标人装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热电锅炉炉灰渣、煤制氢气化装置炉渣、滤饼、净水场滤饼及其它少量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处置、利用等全流程服务,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调配所需车辆,确保一般固废合规合法处置。
(2)负责处置暂存的预计12万吨一般固废(贮灰场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物流园区,距离公司约40公里),贮灰场实际暂存量以公司过磅量为准。暂存量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处置完成。
上述公司年产生44万吨及暂存12万吨固废均为预估量,由投标人按处置量及合同处置价格结算。暂存量投标人需在合规处置场完成处置。最终以24个月处置不超100万吨为准。
2.1.3服务期限:24个月或完成100万吨处置量,以二者先到为准。
2.1.4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固废处置能力(固体废物处置或综合利用),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自主验收材料同等有效)扫描件,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或自主验收材料)里须体现固体废物处置或综合利用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若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或填埋处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4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