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沧东公司2026-2029年(三年)生产场所一般固废垃圾清运处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电厂装机容量384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1号机组、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3号机组、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11月投入商业运行,三期工程5号机组、6号机组将于2026年6月、7月投入运营。公路有4条,国道307线、省道海防路及石黄高速、沿海高速公路,电站位于黄骅港开发区,距黄骅港高速收费站约20公里。为规范固体废弃物处置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避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我公司生产场所产生的一般固废垃圾不得私自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置,需运送到资质齐全的处置单位进行科学无害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1.2 招标范围:为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号机组)生产场所产生的一般固废垃圾(包含1-6号机组所产生的石子煤、建筑垃圾等一般固废垃圾;不包含废油、化学品、玻璃钢及日常生活垃圾等)的日常清运,并按相关要求将垃圾运往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科学的无害化处置。
2.1.3 服务期限:计划2026年3月9日至2029年3月8日,总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 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与合作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固体废弃物的运输或处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10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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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