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本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PDF格式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参选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投标信誉(由参选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模板内容详见“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4.提供1个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合同金额50万元(含)及以上的金融行业校园招聘项目案例业绩。( 参选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及合同盖章签署页。) 5.具备全国范围内服务能力,已在包括重庆、北京、上海在内的至少5个国内城市设有办事机构。( 提供分支机构/服务团队分布明细表,明细表需罗列序号、机构名称、所属省、所在城市、详细 6. 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