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港区内集卡轮胎翻新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2026年-2028年)招标公告
江省成套 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的委托,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港区内集卡轮胎翻新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2026年-2028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JHG-FW-2026-065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港区内集卡轮胎翻新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2026年-2028年)。
2.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3. 服务要求: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港区内作业集卡(含牵引车和半挂车,下同)提供轮胎翻新维修外包服务,包括钢圈、辅料及翻新轮胎等供应;轮胎维修服务(含导向轮):充气、更换、修补、抢修、废旧翻新轮胎处理(不含导向轮);轮胎翻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一个年度金额120万元及以上的轮胎翻新维修承包服务业绩。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是与最终用户签定,须提供①业绩合同关键页清晰的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港区集卡轮胎承包维修及服务范围页等相关内容)。②结算发票的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投标人近3年公司范围内无相应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体以招标当天通过“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