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急诊楼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急诊楼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急诊楼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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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对急诊楼整体建筑(含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主要承重构件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房屋安全鉴定(含安全性、可靠性及抗震性鉴定),排查隐患,确定安全等级(A/B/C/D),并出具具备法定效力、符合备案要求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标段划分及描述:/
1.8采购预算额度(最高限价):86000.00元(捌万陆仟元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开展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急诊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初稿,经我院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成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 、中国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及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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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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