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舒乡廊带建设提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寿阳县平舒乡
一、招标条件
平舒乡廊带建设提质工程,已由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601-140725-89-01-622140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祁密藻故里景区改造工程:包含景区亮化工程、农耕文化园金属雕塑工程、绿化工程、管沟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龙门河古村院落布展工程:改造龙门河村院落4座,总占地面积约2197㎡。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本工程从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配合完成各阶段报批、验收及后续服务,施工部分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协助招标人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等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全国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的条件,联合体人数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对牵头人的授权,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共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领取文件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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