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桂冠电力)广西桂冠山东公司莱州东源风电场增容改造工程风电场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
2.4 建设规模:67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4 月20 日至2026 年12 月30 日竣工投产,25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2.6.1 风力发电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以外,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附件、塔筒及附件、机舱变及环网柜、高低压电缆)的采购、供货、保管、卸货及二次倒运(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
2.6.2 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含塔筒安装及配合调试)、机舱变及机舱变安装(含电气安装及配合调试、机舱变到环网柜电缆及环网柜到升压站电缆敷设及安装)、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工作;
2.6.3 集电线路施工;试验(项目常规试验、特殊试验及并网性能试验等所有试验)并取得国家及当地电网所要求认可的相关(试验)报告。
2.6.4 承包人需负责环保、水保(含植物等相关措施)、安全设施、消防、职业病防护、防雷工程的材料设备购置、施工;工程验收(消防、防雷接地、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
2.6.5原有风机、箱变、集电线路、高低压电缆保护性拆除、转运、保存,风机、箱变、集电线路基础拆除、转运、处理,废旧润滑油脂收集、转运、保存。
2.6.6 按照发包人的里程碑节点计划,实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含临建设施、安全文明标示、标志牌、施工现场“七牌两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64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64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3月 17日至 2026年 03月 3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