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由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环发〔2017〕95 号)文件中对运营公司的条款)的要求,定期对在线设备巡检、校准、维护,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数据质量的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对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脱硫、脱硝8 套烟气CEMS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及其附属设备进行运维管理,有效保证监控数据质量。
2.2 项目地点: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厂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原221 厂一分厂。东南距县城7km,东距省会西宁市100km。
2.3 项目运维期限:
CEMS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期限为三年,暂定2026 年5 月1 日起至2029 年4 月30止。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脱硫、脱硝8 套烟气CEMS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及其附属设备进行运维管理,有效保证监控数据质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设备运维企业。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个及以上的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4)此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3 月23 日至2026 年3 月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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