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灌区项目已由湘发改农[2023]82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贴。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1标项目,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主要是新建骨干渠系,包括总干渠渠首隧洞、太平龙溪分干渠。骨干渠道总长26.738km,其中1条总干渠总长22.193km(设计流量20~16.5m3/s,采用一台双护盾TBM施工工艺(衬砌厚度0.28m+豆粒石0.12m),隧洞开挖洞径5.4m,衬砌后洞径4.6m,纵坡1:2500,渠首隧洞分别设置一处永久施工检修支洞、太平龙溪分水支洞),1条骨干分干渠总长4.547km。其中总干渠隧洞1处;太平龙溪分干渠建筑物中隧洞2处,渡槽1处,陡坡1处。合同工期为1885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工,2029年12月12日竣工,中标金额75275.27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人具有成品油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能力,具备自有燃油运输车辆等运输条件;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4)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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