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2026 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2026 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 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建设规模: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规划装机容量为2×1000MW 燃煤间接空冷机组,一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吸收剂制备系统采用外购石灰石粉方式进行浆液配置。由罐车输送至我公司石灰石粉仓,两台炉设置2 座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仓容量1860m³,直径12m,高14m。
2.3 材料名称:石灰石粉
2.4 数量:约21 万吨(此供应总量为计划估算量,结算以实际拉运量为准,据实结算。)
2.5 技术规格:
2.5.1 石灰石粉无泥土、无异物、外观尺寸、品质符合要求。
2.5.2 CaO≥50.4%(即:CaCO3≥90%);
2.5.3 氧化镁(MgO)≤2%;
2.5.4 石灰石粉粒径要求:250 目过筛率≥90%(即0.063mm 筛);2.5.5 二氧化硅(SiO2)≤2%;
2.5.6 酸不溶物氧化硅(SiO2)≤3%;
2.5.7 含水率≤2%;
2.5.8 石灰石粉水溶液(密度1250kg/m3):PH≤8.5;
2.5.9 石灰石活性:≤30min;
2.5.10 石灰石粉颜色:白色(色谱分析仪55-65)。
2.5.11 氢氧化钙Ca(OH)₂含量为零。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石灰石粉,计划采购总量:约21 万吨(此供应总量为计划估算量,结算以实际拉运量为准,据实结算。)。
2.7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能源化工园化工五路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2.8 交货期:2026 年04 月30 日-2027 年04 月29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持续供货。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 年04 月30 日。实际以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主,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招标人需求计划陆续供货,供货总量不超过采购总量。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分配供货,具体送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招标人通知后6 小时内到达交货地点。
2.9 其他:综合单价包括全部货款、技术资料费、运输费(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维修费等全部费用)、过路费、装卸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税费、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2 份供货量≥5 万吨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1张发票证明合同真实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以合同中约定数量为主,开口合同以发票中累计供货总量为主)。
3.2.2 需提供近一年内合同月平均日供量≥1000 吨证明(由买方盖章的供货能力证明,一年内同时存在多个合同的以总日供货能力证明为主),日生产能力≥1000 吨。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销售公司)投标,必须为石灰石粉生产企业。
3.2.4 投标人为石灰石粉生产企业则提供原料供应矿方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供货合同,若投标人为矿方且配套石灰石粉生产设备则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投标人须提供自治区级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化验报告(必须为2026 年02 月01 日至投标日期间出具的报告;石灰石粉生产企业投标送检单位必须为石灰石粉生产企业单位名称,备注中注明石灰石矿方名称。)指标不合格作为投标否定项,包含以下参数:氧化钙、250 目过筛率、氧化镁、二氧化硅、酸不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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