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6年至龙潭新城供热管网部分供热管道抬高及博钰支线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南京新港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由华能南京燃机电厂统一管理, 南京燃机电厂目前总装机容量1162MW,一期工程两套燃机项目为9F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390MW),二期工程两套燃机项目为E级分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191MW)。本项目供热管网为 南京新港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电厂至龙潭新城供热管道在管道途经区域1042a—1085号支架(主要范围为 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东,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以西,S338高架以北)约680米DN400供热主管道,及1220—1265号支架(南京明洲码头以东,S338高架以北)约577米DN400供热主管道,由于周边农田复垦以及地方铁路建设,使该两段供热管道由原来的高于地面架空运行变成了在低洼处运行,在雨季因该区域排水系统不完善导致供热管道被水淹没,从而引发供热管道大量冒汽,存在供热管道水击甚至断裂的重大风险,需要对该两段供热管道进行抬高改造。开发区供热主管至博钰包装支线地埋过兴漓路,该段过兴漓路地埋管道已运行近20年,外套管及芯管存在腐蚀泄漏,地下水进入外套管内造成煮水现象,地埋管外套管出口长期冒汽,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安全,需要进行改造。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6年至龙潭新城供热管网部分供热管道抬高及博钰支线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江苏省,南京市华能南京新港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供热管道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6年5月1日-2026年6月1日,实际时间根据现场工作进度确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对 南京新港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辖供热管道(南京燃机电厂至龙潭新城)途经区域1042a—1085号支架约680米、1220—1265号支架约577米DN400供热主管道抬高1米;新建绿联环境支线至博钰包装DN200供热管道10米、DN150供热管道136米(含38米地埋管)等全部工作,本项目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报价中包含现场施工协调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总长2km及以上热网管道(≥DN400)的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