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大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2.2 项目规模:100MW/400MWh储能配套400MW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设备供货周期为30天,2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部署调试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新疆呼图壁县100MW/400MWh储能配套4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智慧感知系统供货、安装及集成调试,主要包括五防子站接入、无人机巡检系统、电力专线网络系统、5G无线网络覆盖、调度电话转接系统、光伏区安防系统(云台)等、感知设备等软硬件设备供货与集成调试,并接入新疆公司区域侧智慧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等级证书CMMI 3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1项合同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新能源智慧生产运维系统建设项目;
(2)新能源发电设备健康管理建设项目;
(3)新能源场站诊断平台建设项目;
(4)智慧新能源场站建设项目(包含图像识别或边缘计算类或数据分析或生产智能运维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23 16:00到2026-04-3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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