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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塘发电公司厂区二期 4.396MW 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

   2026-05-12 0
核心提示:江苏公司徐塘公司厂区二期4.396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邳政服投备[2025]293号批准建设,项
 江苏公司徐塘公司厂区二期4.396MW光伏发电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邳政服投备[2025]29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HJS-202606GC-03

2.2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徐塘公司厂区二期 4.396MW 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邳州市

2.4 建设规模:4.396MW

2.5计划工期:2026  6  15 日至 2026  10  15 日,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投标人自行完成详细勘察与测绘工 作。(2)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开关站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包含初步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 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及 审查要求。(3)设备材料: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投标人负责工程所需甲供及投标人采购的全部设备、材料的装卸、保管、转运、二次倒运、开箱验收、保养、发放等工作,

负责设备、材料包装物的保管、回收、装车移交。(4)施工:包括并不限于徐塘公司厂内光伏发电工程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车棚、逆变器、箱变、高低压并网柜及二次屏柜、消防设备等设备基础、设备安装及并网接入改造等工程,包括电缆沟、桥架、顶管、原有通道等建设施工工程、场区集电线路工程(含直流电缆敷设、动力电缆敷设、电缆终端头制作、电缆防火封堵、光缆安装及光纤熔接、二次电缆接线等)、接地网工程、围栏工程,负责工程涉及的土方平整、场地平整,光伏支架(及基础制作安装,构建筑物爬梯护笼、检修步道安装、负责项目涉及的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以及为满足本工程投产发电所需的所有建筑工程,负责进行项目工程所必需的“五通一平 ”、地上附着物迁移(含苗木)、厂内杂草清除、基础换填及回填、场地清表、地上附着物恢复、绿化恢复等,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电源、施工水源、通信、弃土场以及临时围挡等施工临时工程(含施工过程中人员门禁、车辆门禁及视频监控等安防措施),负责项目本期新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电厂原有视频监控系统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5)调试、试运、测试: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全部的调试、试验、试运及检测等,包括并不局限于桩基检测、电气设备试验(包含电缆、电气等设备的试验及其他特殊试验),系统调试(包含运行前所有调试项目)、试运行、发电前检测、发电后试验、电能质量检测(并网前后)、保护定值计算、

负责配合电气一二次设备等单体、系统调试、特殊试验(光伏电站机电 建模电磁建模试验等)、配合设备厂家调试以及有关技术服务,提供电 能表检测报告、负责配合电厂、电网接入验收并根据其出具的意见完成 整改,配合完成全部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验。(6)服务:投标人负责项目涉及的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完成工 程投产所需消防、工程质量监督、防雷接地(含电气一二次设备及光伏 场区全站)、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等所有验收涉及的专项验收,负责临时 堆放场地的平整相关工作,负责完成项目消缺、培训、验收、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及档案竣工移交,负责电网相关手续办理负责质保期工程 质保服务,负责协助招标人按照大唐集团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 细则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项目通过行业达标投产验收工作。(7)工作分界点:招标方负责原有系统 6kV 母线、400V 母线及其他相关设备的停电工作,分界点处工作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配合,其余施工由投标 方负责。甲供设备与乙供设备之间的接口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配合。

涉及招标方接入大唐集控中心、五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硬软件、通讯、需要厂家配合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年(2021  1  1  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个及以上 4MW 及以上(或 MWp)光伏电站已竣工或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及以上4MW 及以上(或MWp)光伏电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年(2021  1  1  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及以上 4MW及以上(或 MWp)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2021   1  1  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及以上 4MW  及以上(或 MWp)光伏电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 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类或完工类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5  12日至 2026 年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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