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无缝钢管及拔制汇管采购项目已批准,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2项目规模: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起点为白云鄂博矿区巴润产业园(化工集中区)首站,管道总体方向自北向南,途经达茂旗的白云鄂博矿区巴润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区、白云鄂博矿区、新型工业园区、固阳县、乌拉特前旗、包头市昆都仑区,终点为昆都仑区末站,管道全长约195km,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为DN457,设计年输氢气量为20万吨,初期按照年输氢气量10万吨运行。同时新建4座场站和6座阀室,场站分别为白云鄂博矿区巴润产业园(化工集中区)首站、新型工业园分输站、固阳县分输站、昆都仑区末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压力管道管子(A)或压力管道管子(B)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正规授权。同一品牌产品仅限一家代理商(含生产厂家及各级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该品牌所有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08 11:28到2026-06-14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