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文教路吉湖匠境项目营销策划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6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LR2026-JA-QC005
项目名称: 吉水县文教路吉湖匠境项目营销策划
预算金额(服务费):
①营销策划服务费:本项目策划月度服务费为4万元/月,按月计费支付;服务周期及费用计取从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入场)至开盘当月止。
②销售代理费:每季度销售18套为目标(开盘首个季度销售任务25套,如未达到25套按1%来计算,如超过任务则以下标准提取佣金),按照总销售签约额的 1.3%为下限,1.7%为上限,对佣金提取费率进行核算。销售代理费根据季度销售完成率(以季度签订网签购房合同的套数/季度销售目标)计算,季度基础销售代理服务费=季度售出套数累计合同总金额×相对应的佣金提取费率,按月支付;月度基础销售代理服务费按对应的佣金提取费率进行计算,后期根据季度销售完成率相对应的佣金提取费率进行补结销售代理费;
具体佣金提取费率如下:
| 销售完成率 | 佣金提取费率 |
| ≤60% | 1.3% |
| 60%-80%(不含 60%、80%) | 1.5% |
| ≥80% | 1.7% |
注:1、如需启动渠道分销、单位团购、老带新、员工推荐或全民经纪人等,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合理方案,采购人最终确定是否启动,启动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渠道发动和执行,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支出。不管通过任何方式成交的客户均视为成交供应商销售,按相应比例支付。
2、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模式,响应本项目预算金额(服务费)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完成率达到80%为止或开盘后供应商销售代理期满1年后,双方有权视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合作,再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 月 10 日至2026年06月 29 日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