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合同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含导管架堆存区桩基工程、异形墩台护岸区桩基工程):
1.导管架总组区域钻孔灌注桩共计369根,护岸通道区域钻孔灌注桩共计837根,2500t龙门吊区域钻孔灌注桩共计264根,1200t龙门吊区域钻孔灌注桩共计118根,1000t龙门吊区域钻孔灌注桩共计94根,直径φ800,总计约31053m;
2.浮体换流站区域钻孔灌注桩共计108根,直径φ1200,总计约760.4m;
3.导管架总组区、护岸通道区域、龙门吊区域灌注桩钢护筒,直径φ900,壁厚6mm,材质为Q235B,相关材料的采购、加工、施工;
4.浮体换流站区域灌注桩钢护筒,直径φ1300,壁厚8mm,材质为Q235B,相关材料的采购、加工、施工;
5.导管架总组区、浮体换流站区、导管架中组区、转运通道区域振动碾压,面积约162500㎡;
6.导管架总组区、护岸通道区域、龙门吊区域、浮体换流站区域钻孔灌注桩的截桩、桩头凿毛包含在本标段中。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姓名+身份证号”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投标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灌注桩施工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完)工验收记录,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 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项灌注桩施工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完)工验收记录,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6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26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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