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025-2026年非集中站信号电源设备大修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025-2026年非集中站信号电源设备大修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1.2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计划2025—2026年对1号线二期7个非集中站电源屏内部部件进行更换,包括内部电源模块、电子板件、监测单元等;对1号线20个非集中站及2个段场小型不间断电源UPS进行更换。
1.5 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合同包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合同包。
口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7个非集中站电源屏内部部件进行更换(含内部电源模块、电子板件、监测单元等);对1号线非集中站及段场小型不间断电源UPS进行更换,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的采购、更换、调试、质保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400日历天(自进场之日起,具体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2.3 服务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质保期: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
注:1.本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电源设备大修或更新改造或设备供货(合同范围内包含电源屏相关设备)业绩。
2.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供应商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4)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4 本次询比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信用情况: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
监督
附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2026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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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