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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海(格尔木)能源公司粉煤灰清运-灰、渣、石膏等副产品转运及储灰场管理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2026-06-22 0
核心提示:青海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灰、渣、石膏、等副产品转运及灰场管理外委服务项目己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青海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灰、渣、石膏、等副产品转运及灰场管理外委服务项目己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黄河路街道金星路50号。
 
2.2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实际服务起始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且服务人员正式入厂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粉煤灰清运-灰、渣、石膏等副产品转运及储灰场管理外委服务:负责将一期2×660MW机组产出的灰渣、石膏、脱硫和化学泥饼由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厂内运输至灰场储存;灰场内汽车秩序管理,灰场推灰、碾压、子坝的碾压堆砌、灰场内道路修缮;土工膜、土工布的维护;监测井、收集池、配合第三方开展安全监测及灰场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操作工作,接受招标方的监管,负责灰库放灰、渣仓排渣、石膏库石膏装车,设施卫生、安全文明、消防环保达标、人员培训、技术管理、设备机械管理、承担直接操作及现场管理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灰、渣、石膏等副产品转运及储灰场管理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具有1项粉煤灰转运或炉渣转运或石膏转运的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具有1项灰场管理或渣场管理或石膏堆放场的管理服务(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结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22 17:00到2026-07-03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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