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平台升级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660SCCZE2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智慧园区平台升级,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园区平台升级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智慧园区平台升级。
数量:1套。
交货期:合同签字并盖章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调试、培训等,达到验收使用状态)。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针对云存储管理服务器、云存储节点、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考勤终端,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交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且无上述报表的,提供自有财务报表。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提供网站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委员会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为集成类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