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通道疆电外送”前期工作情况,“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规划建设若羌至四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若羌配套6×66万千瓦煤电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6×66万千瓦煤电项目配置6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6×660MW机组所需的制氢设备,全厂公用。供货范围包括2套10Nm3/h的质子膜水电解制氢装置主机、配套电气、控制系统、储氢装置及部分输送管道、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制氢站设备计划2027年8月到场,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制氢系统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具体交货计划以满足现场安装需求为准,招标人在要求供货前3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满足现场安装需求。任何情况下,中标人应考虑自费将设备储存在自有管理处不多于3个月的可能性。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项目厂址内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制氢站设备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4年、2025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拟投氢气发生器型号的唯一授权。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6日9时整至2026年7月2日17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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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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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