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余钢铁股份 排污许可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钢公司拟对新余钢铁股份 排污许可质量控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2招标编号: FWLW-2026-05-24号
2.3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周期要求:合同期内,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或重新申请,直至审批通过;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2026-2028年季度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质量审查并形成方案。
2.6招标范围:
1、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HJ 854)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等相关排污许可要求,对新钢股份2026-2028年根据需要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与重新申请。
2、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HJ 854)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等相关排污许可要求及所在地环境管理部门的具体时间要求,填报新钢股份2026-2028年的年度执行报告和季度执行报告。相关填报内容以平台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3、按照《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 129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 112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和企业要求,对新钢集团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进行审查,并提供整改建议。需提交成果:《新钢集团排污许可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新钢集团排污许可问题分析、新钢集团排污许可质量控制方案、相关整改建议等。每年至少开展一轮全面核查,独立法人单位名单由甲方每年提供,名单单位不超过15家(不包含新钢股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人拟安排的专业团队须具有1名(含)以上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3自 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具有市级(含)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排污许可证质量控制服务的业绩或排污许可证(炼铁或炼钢或焦化工序)重新申请通过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
3.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https://)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