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安水力发电厂服务管理(三年)招标 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 具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项目所在区域
2.2 项目规模: 实际规模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物业管理-2026-2029年度后勤委托服务管理(三年)华安水力发电厂和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所辖办公生产区域公共场所卫生清洁、保洁服务、绿化服务、防疫等;2)县城和红旗山厂区食堂供餐;3) 上述服务区域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3) 县城生产调度楼、集控附属楼、水工楼、红旗山厂区供水、净水服务;4) 红旗山厂区污水处理、垃圾清运服务;5) 房屋及其它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6) 车辆驾驶服务;7)其他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6-2029年度后勤委托服务管理(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年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6日到2026-07-03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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