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26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广东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框架项目
1.应付款项清理
协助各单位梳理各类应付款项,落实“合同台账+财务挂账”双线清理,依托司库系统运用清欠“五步法”滚动循环开展“远程+现场”检查工作,保证应付款项数据真实准确,协助依规妥善清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当年应付款项清理报告。应付款项清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定期梳理应付款项“家底”,形成已达付款条件款项、未达付款条件款项、逾期款项三类款项清单,每笔款项明确清理时间、责任人、清理策略等,建立应付款项管控台账,每周动态跟进清理进度;对历史遗留形成的长期挂账款逐项甄别核对,理清应付款项的来龙去脉,清理账面负数往来挂账,保证应付款项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发现错账问题并提出账务处理意见。
(2)定期开展清欠自查自纠,定期整理、审查应付款项业务、财务相关数据和资料,及时检查发现存在拖欠风险款项,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并跟踪管控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各类应付款项及时清付,不产生拖欠问题。
(3)出具财务鉴证报告,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清退或支付的应付款项,提出专业处理意见,按要求对申报核销的应付款项进行认定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2.应收款项清理
中标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协助梳理本单位应收款项,保证应收款数据真实准确,协助依规妥善清理长期挂账应收款,并按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交应收款项清理报告(含应收款项清理总体情况,逐项说明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来龙去脉及后续处理意见)。应收款项清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历史遗留形成的长期挂账款逐项甄别核对,理清款项的来龙去脉,及时发现应收款项错账问题并提出账务处理意见,保证应收款数据真实准确;
(2)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协助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3.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
为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建工程核算和账务数据,开展在建工程数据清理,以及时、准确掌握各项工程实际进度、成本归集进度、账面余额情况;每月监控、通报各单位在建工程余额异常项目并跟进整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长期在建项目等情况,按月跟进在建工程项目清理进度,对长期挂账项目提出处置意见,按需出具相关专业鉴证报告;每月按明细项目跟进各类别资本性项目投产情况、转资情况,匹配分析各单位、各项目转资及时率,提出并落实应对策略,保障投产项目及时、足额转固增资,持续提升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形成相关清理成果。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2027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若中标人发生各类不良失信、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终止框架合同情形:中标人在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框架合同:
①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②因违反合同约定内容被终止合同的。
③若中标人存在失信、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④中标方在服务期内的供应商履约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招标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合同终止后,结算费用按终止合同前一天实际完成履约服务数量按实结算,供应商履约评价系数统一按照技术规范书约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合同终止后,后续未执行项目由招标人按照其余有效标包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比例自主分配(中标金额=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中标费率),相关中标人的中标份额对应增加。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1 | 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 761.24 | 1 | 标包1-应付款项清理 | 310.04 | 公司本部 | 116.66 | 1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2027年12月31日。(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5 |
| 东莞局 | 43.94 | |||||||||||
| 佛山局 | 40.94 | |||||||||||
| 惠州局 | 33.88 | |||||||||||
| 中山局 | 18.16 | |||||||||||
| 珠海局 | 13.45 | |||||||||||
| 江门局 | 43.01 | |||||||||||
| 2 | 标包2-应付款项清理 | 250.57 | 汕头局 | 36.01 | ||||||||
| 揭阳局 | 39.67 | |||||||||||
| 潮州局 | 28.94 | |||||||||||
| 汕尾局 | 21.37 | |||||||||||
| 梅州局 | 41.4 | |||||||||||
| 河源局 | 41.52 | |||||||||||
| 韶关局 | 41.66 | |||||||||||
| 3 | 标包3-应付款项清理 | 164.63 | 湛江局 | 37.44 | ||||||||
| 茂名局 | 41.35 | |||||||||||
| 阳江局 | 14.25 | |||||||||||
| 肇庆局 | 26.65 | |||||||||||
| 云浮局 | 16.76 | |||||||||||
| 清远局 | 28.18 | |||||||||||
| 4 | 标包4-应收款项清理 | 36 | 清远 | 18 | ||||||||
| 汕尾 | 18 | |||||||||||
| 2 | 2026-2027年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1289.22 | 1 | 标包1-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46.66 | 本部 | 90 | 1 | 5 | |||
| 共享中心 | 56 | |||||||||||
| 广州 | 112 | |||||||||||
| 东莞 | 60.66 | |||||||||||
| 中山 | 28 | |||||||||||
| 2 | 标包2-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06 | 珠海 | 56 | ||||||||
| 江门 | 84 | |||||||||||
| 阳江 | 40 | |||||||||||
| 茂名 | 56 | |||||||||||
| 湛江 | 70 | |||||||||||
| 3 | 标包3-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32.28 | 韶关 | 60.68 | ||||||||
| 汕尾 | 61.6 | |||||||||||
| 惠州 | 84 | |||||||||||
| 清远 | 56 | |||||||||||
| 云浮 | 56 | |||||||||||
| 肇庆 | 14 | |||||||||||
| 4 | 标包4-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304.28 | 河源 | 56 | ||||||||
| 梅州 | 56 | |||||||||||
| 汕头 | 58.34 | |||||||||||
| 揭阳 | 84 | |||||||||||
| 潮州 | 49.94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最高限价明细表:
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最高限价确认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 1 | 应付款项清理 | |||
| 1.1 | 定期梳理应付款项“家底” | / | 2.23元/笔款项 | (1)珠三角地区单位按计费单价系数1.0;非珠三角地区按计费单价系数1.1。 (2)1年以内的应付款项按计费单价系数0.9;1年至3年的应付款项按计费单价系数1;3年以上的应付款项按计费单价系数1.1。 (3)以上系数单价可兼用。 |
| 1.2 | 定期开展清欠自查自纠 | 助理 | 1166.67元/(人·天) | (1)珠三角地区单位按计费单价系数1.0;非珠三角地区按计费单价系数1.1。 |
| 1.3 | 出具财务鉴证报告 | / | 2.56万元/份报告 | / |
| 2 | 应收款项清理 | |||
| 2.1 | 应收款项清理 | 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 | 2333.33元/(人·天) | / |
| 2.2 | 应收款项清理 | 助理 | 1166.67元/(人·天) | / |
| 备注:该项目报价包含参与项目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 ||||
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最高限价确认表:
| 序号 | 专业技术人员类别 | 最高单价限价 ( |
| 1 | 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 | 2333.33 |
| 2 | 助理 | 1166.67 |
以上服务费已包括提供服务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食、宿、交通、税费等各项费用,相关税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或文件执行,含税价格按照税率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2.8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具体如下:
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结算价=Σ最高单价限价×实际完成履约服务数量×中标费率×供应商履约评价系数。各标包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标包预计采购金额。(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最高限价明细表)
2026-2027年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结算价=∑(最高人工单价限价单价(元/人·天)×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作量(人·天))×中标费率×供应商履约评价系数。各单位最终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各单位预估采购金额。
2.9报价方式: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0%),且不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所列百分比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4.18%。
2.10供应商履约评价:
各标包服务需求单位对服务事项开展供应商履约评价,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将应用于本期服务费用结算与公司系统内以后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7 |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
| 1 |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2026-2027年往来账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财务域)数据清理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