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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基于数字识别技术的火车车厢智能解复列机器人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服务招标公告

   2026-06-30 0
核心提示:灵武公司基于数字识别技术的火车车厢智能解复列机器人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灵武公司基于数字识别技术的火车车厢智能解复列机器人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灵武公司)一、二期输煤系统共有4台C型折返式单车翻车机、4台拨车机、4台推车机及4台迁车台,肩负着灵武公司#1至#4机组的火车煤接卸任务。目前翻车机本体、拨车机及推车机运行已实现自动化,但车皮在翻车前后的摘钩、正钩、复钩工作仍然由人工完成。作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系统现状如下:(1)翻车机、拨车机、推车机、迁车台已实现自动化运行。(2)拨车机将车皮牵到位后,车皮与车皮的摘钩解列采用人工方式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存在人身安全隐患。(3)翻车机在翻卸过程中车皮车钩的自重产生歪斜,致使拨车机、推车机在推空车时有时挂不上钩,给设备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4)翻卸后空车,入口处车钩需要工作人员在拨车机推车前完成人工扶正;空车上迁车台后,工作人员还需将空车钩后钩扶正并将车钩打开(复钩),确保空车推出后与前车可靠挂钩,作业过程中存在人身安全隐患。(5)翻车机整个作业流程人为参与摘钩、正钩、复钩作业,工作环境差,无论是设备上还是人身上都存在安全隐患。(6)摘管和拔销在车列到位后在翻卸启动前人工沿车列走行一趟并逐一摘钩和拔销,具有一定安全隐患,且延长了滞车时间。

因此,通过数字识别技术应用,研发火车车厢智能解复列机器人系统,使用智能机器人能够替代翻车机值班员完成重车自动摘钩、翻车后空车复钩、空车车钩扶正,实现火车车厢摘钩、复钩及正钩的全过程无人操作,提高公司火车摘复钩作业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翻车过程安全风险,实现本质安全,提高翻车机接卸设备的控制系统智能化水平。

2.1.2招标范围:针对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系统现状,投标人负责研发完成一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视觉、3D感知、运动规划控制的火车自动摘复正工业机器人系统的研究与应用。针对性开发定制专用高精度多轴机械臂技术、3D智能识别感知技术、机器人运动规划控制技术、数字识别技术、精准三维重建、点云处理与深度学习的应用等,通过基于人工智能的机器人系统与现有翻车机系统之间系统与系统的联锁,实现机器人系统与原翻车机系统的深度融合,大幅度提高系统无人值守水平,实现人工智能的机器人技术代替人工完成翻车前重车摘钩、风管状态识别、车型识别、翻车中车厢车钩的自动扶正、翻车后空车复钩,实现机器人自动摘钩、正钩、复钩,达到翻车作业现场敞车车厢的无人化作业,为翻车机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提高电厂智能化水平。本项目研究内容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整体项目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设备供货、监造、运输、配套施工、验收、调试、交付投产、资料移交、培训、售后服务及要求的科技成果、同步配合招标人完成翻车机控制系统DCS改造等相关全部内容。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项目地点(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主要研究内容:

(1)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研究开发4套重车摘钩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前重车摘钩作业;

(2)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研究开发4套空车复钩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后空车复钩作业;

(3)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研究开发4套正钩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中车厢车钩的自动扶正作业;

(4)针对现场四台C型翻车机系统,部署安装车型识别系统、工业视觉系统和智能感知系统。

2.3.2预期目标: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工业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翻车前重车摘钩、翻车中车厢车钩的自动扶正、翻车后空车复钩,实现一二期翻车系统作业现场敞车车厢摘复钩的无人化作业。

(1)自动摘钩成功率:97%以上;

(2)自动复钩成功率:97%以上;

(3)自动正钩成功率:97%以上;

2.3.3预期成果:

(1)四套翻车机线的车型识别系统、风管状态检测装置、工业视觉系统和智能感知系统;

(2)四套重车智能摘钩机器人;

(3)四套空车智能复钩机器人;

(4)四套智能正钩机器人;

(5)申请相关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项,撰写期刊论文2篇(知网可查)。

2.4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计划自签订合同24个月完成项目研究及实施。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翻车机摘复钩系统研究与应用(或系统建设或设备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摘钩(或解列)机器人、正钩机器人、复钩(或复列)机器人】,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翻车机摘复钩系统研究与应用(或系统建设或设备改造)的工作经历【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摘钩(或解列)机器人、正钩机器人、复钩(或复列)机器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6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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