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厢竹大道14号资产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厢竹大道14号资产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招标方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ˇ˘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融通地产(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厢竹大道14号资产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1.2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14号
1.3 建设规模: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14号资产综合改造项目占地33387.28平方米,建筑面积35283.30平方米,无地下室。项目建筑形态为部分2-3层框架结构及部分单层钢结构建筑,处于在营状态,现状用于办公、市场、餐饮,施工期间应优先保障商户正常经营,确有影响应提前上报专项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实施。
1.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4 月 11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通知为准。
1.5 本项目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临水临电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下水控制工程、门窗栏杆百叶工程、外墙装饰工程、供水工程、小市政工程(包含红线内外)、园林景观工程、标识工程、措施项目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包含图纸规定所需的所有满足工程项目功能性、技术性、安全性的工程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委托第三方单位出具合格的结构鉴定复评报告、消防评估报告,并经政府消防验合格,该费用全部包含在包干总价中,不再单列清单项。
甲供集采单位:电梯、工程检测、消防查验。
其他甲方独立分包:无。
1.6 控制价: 20509252.70元(含税)
1.7 质量标准:
(1)结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建筑工程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最终验收合格。
1.8 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职业健康一般及以上事故;
(2)项目建设考核要求:本项目采用“第三方检查评估体系”,过程检每次评价得分不低于86分,交付检不低于80分(过程检及交付检分数线按甲方最新制度更新调整)。评估没达到上述要求,每低于要求1分,罚款10万元/分,并在进度款支付中降低最多20%的支付比例,待工程竣工结算且整改完成时予以补回,如承包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相关成本从暂扣款中扣除,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二、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2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 2023年-2025年,无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 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
2.3 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2.4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2.5 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不适用)
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本项目不适用)
2.9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2.10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1 其它: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6-07-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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