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丹采油厂双河区域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志丹采油厂双河区域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井场储罐设置雷达液位计,实现井场储罐液位数据自动化、源头化、标准化采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李家湾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二标段:双河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三标段:朱家湾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标段:李家湾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
二标段:双河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
三标段:朱家湾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年或以上(2025年1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
(4)申请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负责人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提供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年或以上(2025年1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5)申请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年或以上(2025年1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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