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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西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供电系统EPC及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30 0
核心提示:山西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供电系统EPC及运行维护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
 山西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供电系统EPC及运行维护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境内,距阳泉市、太原市直线距离分别约为65km、95km。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400MW,安装4台350MW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额定水头588m,连续满发6h。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发电系统等组成,下水库位于龙华河左岸上社镇沟子口村西南侧支沟内,坝址控制流域面积5.66km2,大坝拟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4m;上水库位于下水库西南七东山主峰西侧上磨石沟沟首,坝址控制流域面积0.49km2,大坝拟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8m;地下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式布置,输水线路总长约4460m,距高比约7.0。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山西电网,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山西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用电和运行期备用电源专用供电系统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山西盂县上社抽水蓄能电站场外1回35kV供电线路、场外1回10kV施工供电备用进线线路、场内1座35kV中心变电站、场内7回10kV线路的建安工程建设全过程所需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勘察设计(包括永临改造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环保、水保及消防验收)、移交、运行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场外1回35kV供电线路、场外1回10kV施工供电备用进线线路、场内1座35kV中心变电站、场内7回10kV线路的建设全过程相关手续的报审、报验、报装等;
 
(2)电站35kV施工电源接入系统设计、报审、并取得相关电力部门正式审批意见;
 
(3)场外1回35kV供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配套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供电线路协调配合等工作;
 
(4)1座场内35kV中心变电站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主变压器暂定选择2台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容量均为6300kVA);
 
(5)场内7回合计约25.8km的10kV施工供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配套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供电线路协调配合等工作;
 
(6)35kV供电线路、35kV中心变电站和10kV供电线路的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及与对侧变电站的联合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环保、水保及消防验收)及移交、电站建设期间的运行维护管理(含35kV中心变电站内永久电气设备实现遥测、遥信、遥控功能并接入电站系统等)等;
 
(7)涉网侧协调工作;
 
(8)电站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的用地手续办理及征地补偿工作(场外35kV、10kV供电线路);
 
(9)施工期结束改造为永久厂用备用电源的设计;
 
(10)为满足35kV、10kV施工供电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相关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包含临时设施拆除)、运维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包括建设及运行维护两阶段,其中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并具备投运条件;计划 2026年9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供电系统投运日期不晚于2027年6月30日;运行维护期为EPC项目完成通电验收,供电系统投入运行之日起至2032年6月30日(暂定日期,根据工程实际完工时间调整),暂定约6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等级均为三级及以上);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
 
1)新建或改造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设计和施工业绩;
 
2)新建或改造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线路设计和施工业绩;
 
3)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运行维护业绩。
 
前述设计、施工、运维业绩不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按任务分工提交前述设计、施工、运维业绩)。对于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作为认定依据,要求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对于已建业绩,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进行认定(须提供合同文件、验收证明、工程移交证书(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内且有本人手写签名)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设计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特征及任职经历的合同(如有)、业主证明(如有)、任命文件(如有)等证明文件;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经历,须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特征及任职经历的合同(如有)、业主证明(如有)、任命文件(如有)等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无2年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日08时30分至2026年7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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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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