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化运营运维(2026-2027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方式一: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15%或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须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方式二: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分包形式,则只能分包给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格式见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①由投标(响应)供应商及接受分包合同各方共同盖章出具一份《分包意向协议书》,或投标(响应)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各方分别盖章出具《分包意向协议书》(采用方式二但不采取分包形式的,无需提供)。
②投标(响应)供应商盖章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响应)供应商对采购包中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况进行声明。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服务承接商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的信息;采取分包形式的,服务承接商应与《分包意向协议书》对应)。
③若投标(响应)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该投标(响应)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盖章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若投标(响应)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该投标(响应)供应商(或接受分包合同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
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商务厅政务信息化运营运维(2026-2027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