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基于数字孪生的区域智慧供热运营系统的研究与试验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800号。
2.2 项目规模:基于数字孪生的区域智慧供热运营系统的研究与试验项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供热设备-基于数字孪生的区域智慧供热运营系统的研究与试验项目:
采购内容:(1)以新建数据平台和数字化底座为基础,建设区域级供热综合调度中心平台,山东公司部署;增设相关网络安全设备。
(2)分别在青岛热力、龙口热力、滕州新源3家基层企业开发部署供热生产管理系统,构建物联平台,对接3家单位热力站数据;增设相关网络安全设备。
(3)分别在邹城热力、滕州公司、青岛热力、青岛公司、龙口公司、潍坊公司、淄博公司7家基层企业开发部署供热收费、客服系统,需与现有生产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增设相关网络安全设备。
(4)此次新建的平台须与集团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及企业现有的生产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无缝衔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设备-基于数字孪生的区域智慧供热运营系统的研究与试验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供热规模超过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集团级或区域级智慧供热系统合同业绩(每项业绩需包含负荷预测、生产管理或生产调度、在线仿真或水力仿真相关功能的建设),且单个合同金额应不少于1000万元。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或技术协议无法体现其供热规模,需提供由业主方盖章的供热规模证明文件。
9.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03 16:16到2026-07-0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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