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 关港协同平台二阶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拟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 关港协同平台二阶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6-123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及数量: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 关港协同平台二阶段建设项目1项
2. 交货期:本项目设备分两批次供货及实施:第一批次设备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到货,设备到齐后2个月内完成第一批次设备的安装、系统部署及相关调试工作;第二批次设备需在第一批次设备完成到货验收后6个月内全部到货,到货后2个月内完成对应设备安装与系统部署。整套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全部完成,且正常试运行满 1个月、各项指标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终验。
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供货、整体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