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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一事业部/随州 (六部)
发布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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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康润实业投资 (封江水厂)随县厉山镇沙城村三组2MW一般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1321-04-01-3868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康润实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 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随州市康润实业投资 (封江水厂)随县厉山镇沙城村三组2MW一般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档案文件管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档案信息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06合同估算价:624.52万元 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 3.1.2资格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设计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能源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电力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新证,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或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电力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老证,依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或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或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③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或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应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电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或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