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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燃机电厂职工宿舍楼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0 0
核心提示:河南中原燃机电厂职工宿舍楼建设EPC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河南中原燃机电厂职工宿舍楼建设EPC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驻马店市

2.2 规 模: 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河路9号,拟在电厂内检修楼东侧区域新建一栋三层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混凝土框架、砖混填充结构),同时拆除原有旧房屋一栋,完成检修楼3楼会议室改造及新建宿舍楼周围地面恢复和绿化整改。

2.3 标段划分: 河南公司中原燃电厂职工宿舍楼建设E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河南省,驻马店市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整体工期为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应在招标人通知开工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应在招标人通知开工后5个月内完成,具备人员入住条件。

2.6 招标范围:

2.6.1勘察设计:完成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项目地勘、建筑设计、装饰设计、详细概算编制、施工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工作,项目设计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2.6.2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建筑施工材料,水电、排水、照明、通讯、自动控制、消防系统系统设施,宿舍楼装饰装修涉及的全套卫浴设施等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6.3工程施工: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包工包料),包含但不限于:

新建职工宿舍楼规划地面上现有建筑、设备设施拆除移位:新建职工宿舍楼规划地面上现有旧房(长20米宽10米高4米砖墙),需进行整体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出厂(拆除旧房垃圾外运需提供合规处理相关证明),拆除旧房区域内地埋管道,根据新建筑情况重新铺设。

新建职工宿舍楼建筑施工:按设计图纸进行宿舍楼地基、钢筋混凝土框架、砌墙、墙面粉刷、宿舍楼消防设施、进水、排水系统、排污沉淀池安装连接、房顶铺设防水卷材,外墙缝防渗水处理,外墙贴砖等项目施工。

新建职工宿舍楼装修装饰:提供宿舍楼装修装饰设计及施工。主要包含楼内墙体改动、水电、通风、通讯网络、消防系统、防水处理、地面、墙体墙面、门窗、吊顶、卫浴等设计及施工等。

新建职工宿舍楼周围地面和绿化:宿舍楼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完工后,将宿舍楼周围地面平整硬化和职工宿舍楼周围绿化(1500平方),包含绿化地内人行道路,绿化、树木种植、迁移,土方开挖地面硬化,绿植浇水管路安装施工等内容。

检修楼3楼会议室改造:现检修楼3楼会议室为长15米、宽7.2米的砖墙结构,需改造为4间职工宿舍(不带卫生间),包含拆除和加装隔墙及装饰装修等工作,改造后满足职工宿舍入住要求。

2.6.4接、卸货及保管:负责全部设备及材料接、卸货、仓储保管、场内二次倒运。

2.2.5验收移交工作:负责配合新建宿舍楼及改建设施的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决)算和工程审计等工作。

2.6.6手续办理:负责完成新建宿舍楼项目上报政府部门相关手续,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含夜间施工),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验收,人防和消防设计备案验收、施工及验收、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设计、施工及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性能监测,专项安全备案及验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卫生、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档案装订、整理归档及验收移交、竣工验收等全部必要手续办理,相关的费用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6.7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技术及安全培训、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所有工序。

2.7 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2.7.1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将被否决。

2.7.2 本项目涉及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需要报地方政府机构审批,地方政府机构现场检查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7.3 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明确知晓并同意该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类业绩要求,如某项业绩中同时包含以下两类工作内容视为满足两类有效业绩):

(1)投标人(含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含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各单位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其中明确本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9日至2026-07-15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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