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弃渣场二期工程(Ⅰ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1068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弃渣场二期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布置在已建三峡船闸北侧偏下游,船闸为双线连续五级船闸,轴线方位角走向87.8°,与已建三峡船闸轴线夹角23.1°,两者相距1000~1700m。上游口门位于新太平溪镇码头附近,下游出口位于大象溪附近,走向与坝区江峡大道夹角20.5°,线路总长6680m;其中船闸主体段长1660m,上游引航道长3229m,下游引航道长1791m。船闸主体段平行布置两线船闸,中心线相距100m。每线船闸由5个闸室和6个闸首组成,闸室有效尺寸均为280m×40m×8.0m,闸顶高程185m。
2.2招标范围
Ⅰ标段名称为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弃渣场二期工程(Ⅰ标)施工,招标范围包括:靖江溪1#弃渣场、靖江溪2#弃渣场、靖江溪3#弃渣场建设与运行维护;靖江溪1#表土堆存场、靖江溪2#生土堆存场、靖江溪3#生土堆存场建设及运行维护。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2.3计划工期
Ⅰ标段:计划总工期90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7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33年12月。
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建项目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独立(联合体业绩需提供独立承担相关证明文件)承担至少1个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50m高及以上的土石坝(拦渣坝)施工业绩。在建项目须附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已建项目须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至少1个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50m高及以上的土石坝(拦渣坝)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2)项目技术负责
3)其他人员要求: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分别配置一名分管安全副经理和一名专职安全总监;分管安全副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总监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4)上述项目管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总监不得相互兼任。
(4)财务要求
2022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运营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及其具有隶属、控股、参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不限中标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