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 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60604901906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2026年警械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1.249万元
(四)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2026年警械装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采购人需求》。
(五)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生产、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至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
(二)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广州群生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