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发电厂3号炉喷燃区水冷壁防腐防磨改造 项目已批准,莱城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办事处贾家庄东
2.2 项目规模:3号炉喷燃区水冷壁防腐防磨改造。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计划 2026年9月15日-2026年10月10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履约期限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300MW等级及以下锅炉-3号炉喷燃区水冷璧防腐防磨改造 : 3号炉喷燃区水冷壁防腐防磨改造,包含但不限于3号炉喷燃区水冷壁防腐防磨改造的生产、供货、现场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00MW等级及以下锅炉-3号炉喷燃区水冷璧防腐防磨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投标人 业绩 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两项国内火力发电机组成功投运18个月以上的激光熔覆水冷壁管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页、盖章页、联系方式)、体现质量合格和投运时间的用户证明、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 业绩应是与含有发电业务的企业直接签署,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达到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基本技术参数:熔覆层厚≤1.6mm,与母材为冶金结合,热影响区≤0.3mm,熔覆层含铁率≤2.5%且硬度≥380HV。投标方提供的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文件应体现上述所有技术参数。
(3)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应包含供货时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达到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基本技术参数,即:熔覆层厚≤1.6mm、与母材为冶金结合且热影响区≤0.3mm、熔覆层含铁率≤2.5%、硬度≥380HV。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7日到2026-07-2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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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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