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 北京 首都机场第一、第二油库液位计采购项目02标段首都机场第二油库液位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空油料 北京 首都机场第一、第二油库液位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2625330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产品名称:伺服液位计
标包划分:
| 标段名称 | 最高采购限价 | 项目编号及招标编号 |
| 01标段 首都机场第一油库液位计改造项目 | 210万 | G1100005013015276001001 0733-26253301/1 |
| 02标段 首都机场第二油库液位计改造项目 | 245万 | G1100005013015278001001 0733-26253301/2 |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航油有限发(2025)143号《关于升级改造油罐液位计的通知》要求,现拟对中国航空油料 北京 首都机场第一油库、第二油库在用22个储油罐、4个回收罐、3个消防水罐及3个卧罐液位计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安装伺服液位计及多功能计量仪,并完成系统集成调试,同时将现场仪表数据通过自控系统,推 如需配套敷设线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包含在内。中标单位须就第一油库、第二油库与甲方分别签订合同。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交货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伺服液位计详细规格及数量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01标段 | 一库 | | | | |
| 1 | 普通伺服液位计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3 | |
| 2 | 多点平均温度计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
| 3 | 伺服液位计(多功能计量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3 | |
| 4 | 量油转接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3 | |
| 5 | 罐底显示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6 | |
| 6 | 显示控制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 7 | XIU通讯接口单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 8 | 储罐计量管理软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 9 | 磁致伸缩液位计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3 | |
| 10 | 安装及调试 | | 批 | 1 | |
| 11 | 线缆敷设 | | 批 | 1 | |
| 02标段 | 二库 | | | | |
| 1 | 多点平均温度计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
| 2 | 伺服液位计(多功能计量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3 | |
| 3 | 量油转接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3 | |
| 4 | 罐底显示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5 | |
| 5 | 显示控制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 6 | XIU通讯接口单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 7 | 储罐计量管理软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
| 8 | 雷达液位计系统更新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批 | 1 | |
| 9 | 安装及调试 | | 批 | 1 | |
| 10 | 线缆敷设 | | 批 | 1 | |
最高限价:455万元,01标段 首都机场第一油库液位计改造项目210万元;02标段 首都机场第二油库液位计改造项目245万元。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税费、运输、质保期(质保期:三年)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含所有的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等方面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质保期: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6个月。
备品备件:供货商应列明两年内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以及仪表、自控设备维护与调校的专用工具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各标段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②投标人应具备产品的设计、制造、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采购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并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如签订合同后被发现违反此承诺,合同自动失效,投标人将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当年成立的投标人,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基本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文件。)
(4)信用要求:
①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披露行政处罚(信用中国-信用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网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络截图)。
②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网络截图)。
③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截图)。
(5)相关信誉承诺:
①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
②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④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