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分行招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包装项目
(包件: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分行招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包装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青海省分行)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对2026-2028年度政府专项债发行工作中的具体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报告、收益测算、经济评估模型等方面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本包件入围家数:5家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3个包件
包件名称:会计师事务所
招标编
发包内容:对2026-2028年度政府专项债发行工作中的具体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报告、收益测算、经济评估模型等方面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招标控制价:无(此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无预算总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若供应商为分所,除须提供分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外,须同时提供总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业绩案例要求: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对州市级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相关服务案例或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中票、企业债、ABS、PPN、短融等金融产品)。若属于分所参与本项目,应提供分所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接受总所或其他分所的业绩。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业务的优先考虑。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打印信息)
3.5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的采购。
3.9.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项目经理(
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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