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6-2028年通信专业施工维护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3042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6-2028年通信专业施工维护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和建设单位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2.1项目概况:根据海南光缆、通信光传输、数据网、配电通信网、视频会议、无线局域网、语音交换、通信电源类(含远程核容、电源监控)等设备和机房(含监控)、应急通信设备等技改、应急技改的施工需求,现开展2026-2028年通信专业施工维护框架公开招标。
2.2.2建设规模:详见标的物清单。
2.3招标范围:标段1:海南电网光缆、通信设备等通信专业技改施工I标,负责2026-202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下达的海口、定安、澄迈、文昌、琼海、琼中、万宁、屯昌及三沙区域的光缆、通信光传输、数据网、配电通信网、视频会议、无线局域网、语音交换、通信电源类(含远程核容、电源监控)等设备和机房(含监控)、应急通信设备等的技改、应急技改项目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2:海南电网光缆、通信设备等通信专业技改施工II标,负责2026-202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下达的儋州、临高、白沙、昌江、东方、三亚、陵水、乐东、五指山及保亭区域的光缆、通信光传输、数据网、配电通信网、视频会议、无线局域网、语音交换、通信电源类(含远程核容、电源监控)等设备和机房(含监控)、应急通信设备等的技改、应急技改项目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建设单位根据最新的和海南电网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提供相应物资,目录外的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新的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时按新的文件执行。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类别:工程。
2.7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
如本项目框架合同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项目框架合同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合同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8标的物清单:
|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阶段 |
| 1 | 海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信息通信 、海口 、定安 、澄迈 、文昌 、琼海 、琼中 、万宁 、屯昌 、三沙 | 海南电网光缆、通信设备等通信专业技改施工I标 | 1478 | / | / | / | 以具体《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 / | 不收取 | / |
| 2 | 海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信息通信 、儋州 、临高 、白沙 、昌江 、东方 、三亚 、陵水 、乐东 、五指山 、保亭 | 海南电网光缆、通信设备等通信专业技改施工II标 | 1225 | / | / | / | 以具体《订单合同》要求为准 | / | 不收取 | / |
注: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根据预计采购金额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在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按照《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和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通信杆路和管道共建共享价格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琼通信局〔2023〕223 号)等文件进行审核,如有更新以最新印发的文件为准。
单个项目结算价=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依据验收工程量审核后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1-中标下浮率)+光缆管道租赁费(如有)+乙供物资购置费(如有)。
光缆管道租赁费(包括运营商管道租赁费及综合管廊租赁费)参考《海南省通信杆路和管道共建共享价格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琼通信局〔2023〕223号)、市政综合管廊相关规定等文件的价格,或与运营商签订的管道租赁合同等,根据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后的金额据实结算。
乙供物资购置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配件、材料):根据实际采购价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后的金额据实结算,但不得高于施工图预算中对应的乙供设备费用。
各标段预计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4.各标段所包含市县区域:
标段1包含海口、定安、澄迈、文昌、琼海、琼中、万宁、屯昌及三沙区域;
标段2包含儋州、临高、白沙、昌江、东方、三亚、陵水、乐东、五指山及保亭区域。
跨市县项目确认原则:输变电工程以变电站所在的市县为准,线路工程以路径长度长的市县为准,同等长度时以受电侧所在的市县为准。
5.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标段1适用于海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信息通信 、海口 、定安 、澄迈 、文昌 、琼海 、琼中 、万宁 、屯昌 及三沙 ;
标段2适用于海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信息通信 、儋州 、临高 、白沙 、昌江 、东方 、三亚 、陵水 、乐东 、五指山 及保亭 。
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建设单位根据最新的和海南电网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提供相应物资,目录外的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在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新的物资集中采购目录文件时按新的文件执行。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7.替补原则:如某标段中标单位出现项目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约定退出(按照建设单位为整体退出剩余工程量方式),并对承包商进行履约评价和扣分处罚,由另一标段中标单位作为替补继续履行未完成工作,替补后中标下浮率执行替补中标单位的中标下浮率。 如果接替单位也无法胜任时,则招标人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没有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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