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能源公司2026-2027年度零星防腐保温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能源公司2026-2027年度零星防腐保温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GF-2026027
3.项目规模:650.00万元(含税,9% 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聚酯公司200万,能源公司450万。
4.招标内容与范围:依据生产计划或需求申请,负责聚酯公司厂区范围内的零星防腐保温、脚手架搭设施工及能源公司厂区范围内的零星防腐保温施工。
5.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和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高新区纬一路120号(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厂区内)
6.服务期:一年
7.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员C2/C3证;(提供安全员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5)2023年1月至今类似防腐保温业绩不少于三项;(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该项目发票,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公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验为准)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2024年或2025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投标;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到2026年8月23日19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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