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项目规模:2*660MW超超临界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3个月(2026年9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北一发电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改造项目,本项目包括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运输及储存、监造、建设、建筑、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等。投标人对工程供货范围(包括DCS控制系统组态、调试)、工作范围及服务完整性负责。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其他技术改造-脱硫废水零排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脱硫废水零排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资质要求:
(1)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脱硫废水零排放高温旁路蒸发改造(合同内容含设计、供货、施工内容)投运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完工)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03 13:12到2026-08-10 18: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